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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篇


广州篇

我生命晚年十八年,是在南方美丽的花城度过的。十八个春秋,有成就、也有磨难;有欢欣、也有悲伤。无论喜与忧、成与败,一切都令我刻骨铭心,深藏于记忆之中。花城给我的印象可以概括为两个字“醉美”。本世纪初我和廖红球同志合作发表在《人民日报》反映广州城市建设的文章,就是用“醉美”两个字形容的,我毕生孤陋寡闻,更主要是囊中羞涩。很少有机会游历祖国名城与山河,更没有机会去欧美感受国人羡慕的欧风美雨。但我毕竟去过汉皇“废都”西安,还有江南被誉为人间天堂无比繁华的苏杭。个人浅陋的感觉还是不如南方的花城广州。就我落户的文德路,虽然难和咫尺相距的北京路攀比,到了晚上,整条街都黑森森的,连霓虹灯也少见。但我觉得:你一踏进文德路,每一步、每一脚踩下去几乎都是文化。我居住的文德路房址是广州古城孔庙的东耳房,相距三百米的中山四路儿童公园,新世纪建房子挖地基居然挖出一座西汉时的南越王宫。况且,广东省文联各协会,广东作家协会,从共和国建国初期到世纪末,一直是欧阳山、秦牧、陈残云、肖殷、关山月、黎雄才、李门这些岭南名贤的聚集地,文德路的文化积淀有多深原就可想而知了。

一个穷孩子、一个解放前的文化教员、解放初期土地改革工作队的资料员,居然在文德路有四居室的房子,进了广东作协党组并担任文字院长(有说是主任),可以说是美梦成真,尚有何求?但文坛并非世人想象清净高尚世界,被我们这一辈作家称为“老祖宗”的欧阳山,就对我们说:广州文德路75号(即广东文联和作家协会旧址),解放后一直是烽烟不息的“战场”。真的,文人争斗起来个个眼中都布满血丝,双方剑拨弩张的时候,和酒徒或屠夫的残忍无别,而且,比他们还多几分诡谲与谋略。当然,更多时间是和睦共处,有时也吹牛拍马,互相标榜。我自己也难免媚俗。但更主要的是城市的水泥森林始终和我生命从不和谐,这样,城市的美丽便在我晚年的心理逐渐褪色,我退休后便告老还乡,城市里终日与附近小学传出的读书声和尖锐剌耳的吹号声相伴的宿舍,一年有一半以上时间都黑灯瞎火,因为我回故乡江边简陋的宿舍安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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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好该帖的朋友们:


评论


 回复 发布者:温柔的悲伤
2012-09-29 10:01
进了广东作协党组并担任文字院长【文学院】

 回复 发布者:小孩儿
2009-03-17 19:13
文字带来的快乐只有安于清贫者才能体会,对于我而言,自得其乐变得更加重要,尽管有不少人觉得我太过消极了.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再和老师谈谈天呢.

 回复 发布者:阿海
2009-03-05 20:21
年轻还是要到广州好,国际大都市,有为才能立足,立足促进有为。当然,老了叶落归根也是道理。

 回复 发布者:鼻子
2009-02-27 11:12
言语轻松,对人争斗一针见血,看来淡泊明志方是最好!

发布者:匿名
2009-02-26 11:50

 回复 发布者:春光明媚(^o^)/~
2009-02-26 11:01
呵呵,年轻时去花城,年老后回来梅城最好。

 回复 发布者:雨霏霏
2009-02-25 20:26
花城太喧嚣了,还是山城梅州好啊!

 回复 发布者:吃肉兽
2009-02-25 18:19
文人争斗起来个个眼中都布满血丝,双方剑拨弩张的时候,和酒徒或屠夫的残忍无别,一针见血,平淡见文章。不过,观点我不是特别认同,在我们普通人眼里,都觉得广州深圳没有文化!全国都这样说文德路还行,但这样的道路屈指可数。别说西安,苏杭,成都,感觉现在连长沙都可以骄傲的说广州没文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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