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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By Jing



读书笔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我翻阅了一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发现书中几乎每一章节都有长达数十页的文字。唯独《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仅占据了两页纸,而且马克思在《提纲》中清晰地列出了他对费尔巴哈以及以往的旧唯物主义的批判观点。细看《提纲》中的每一点内容,虽然其中的文字并不多,但却深刻地指出了费尔巴哈和其他旧唯物主义观点的缺陷与不合理性。并且,马克思在《提纲》中,首次明确提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观始终贯彻于《提纲》中。因此,我认为,《提纲》之所以一直深受重视,是因为马克思在其中深刻地指出了“实践”的重要性。也是在此基础上,对唯心主义以及旧唯物主义的批判才得以顺利完成,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才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批判的主要对象是费尔巴哈以及他所推崇的唯物主义。那么,要读懂《提纲》,则首先需要对费尔巴哈及其观点有一定的了解。通过对《西方哲学史》以及《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的研读,我对费尔巴哈及其观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了解。在解读马克思的《提纲》钱,我想先谈谈我对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观点的理解。 

依我看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简述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观:

一、费尔巴哈的关于人的观点。

1)费尔巴哈认为人是现实存在的感性实体。而他所谓的“感性”,指的是物质和精神的真实的统一,与“现实”具有同等的意义。他主张人的灵魂与肉体的统一,主张灵魂依附于肉体,反对把人割裂为精神和肉体两部分,并且批判唯心主义中否认精神活动以客观物质为基础的观点。他认为人是有感觉、有思维的,人是能够有意识地依照目标来行动的实体。但是人的活动是受制于自然界的。

2)人本学是费尔巴哈哲学体系的核心。他对人的本质做了很多种的解释,在不同的条件下,针对不同的对象,人的本质就会不同。但这些解释中的一部分同时也适用于动物,所以他提出:作为人区别动物的绝对本质是精神,即理性、意志、情感等。由此,费尔巴哈又提出了“类”概念。动物与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类”,但动物不能意识到自己属于那个“类”当中的一员,只有人才能意识到,所以“类”就推及成为了区分人与动物的标志,也就是“类”被费尔巴哈当成了人的本质。

3)费尔巴哈认为认识自然界的一部分,看到了自然对人的作用,但是他没有看到人对自然的作用。他始终认为人是在消极被动地存活于世界上,并且受制于自然界的,与自然界之间并不存在双向互动的作用。

4)费尔巴哈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人的交往、社会活动,仅仅是在生理活动的范围之内的,也就是说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被费尔巴哈看作是局限于人们的基本日常行为、情感方面的交往,生产活动是不在社会交往的范围以内的。

二、费尔巴哈的关于宗教的观点。

1)他分析了宗教产生的心理根源,认为人对超自身的自然力量的依赖感,即对自然力量的畏惧和崇拜,是宗教的基础。同时,人的意志和能力的对立是宗教出现的前提。当人的意志希望能办到某件事情,但是能力又达不到的情况下,神的意志就成了人的意志的虚幻反映,“帮助”人们把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

2)他用人的本质及其异化来说明宗教的产生与本质。他宣称人的本质不仅是宗教的基础,也是宗教的对象、宗教的本质。宗教是人借助自身的想象力把人的本质异化的产物,是人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出来的。世界上并不存在所谓的“神”,神学的秘密就在于人本学。在批判以神为崇拜对象的宗教的同时,费尔巴哈又创造了一种新的宗教,即“爱的宗教”。他指出“我们必须拿对人的爱当作唯一的真正的宗教,来代替对神的爱”,他认为只要神被消灭了,那么以人的爱为对象的宗教还是可以存在发展的。

3)费尔巴哈把社会中的一切矛盾对立都归结为宗教与文化的对立。在他看来,解决社会矛盾的方法就是创立一种与新文化相符合的新宗教,只要新宗教产生并替代了那些不符合新文化发展需求的旧的宗教,那么社会的矛盾就得到了解决,社会就能继续发展了。并且,他认为,宗教是自身独立发展的,是不受外在物所制约的。新旧宗教思想的更替就是历史进步发展的动力。

三、费尔巴哈的感觉论和认识论。

1)费尔巴哈认为感觉是认识的唯一源泉,感觉就是关于世界上的最后事物的学说。同时,他还特别强调理性的作用。他认为,理性是感性材料的综合,从而使人类得到更完整的认识,理性实际上也就是感性的。

2)他的认识论中也提到了真理的判断标准。他认为认识是从感性直观进过修改才达到真理标准的,他反对那些认为从认识到达真理只是一条直线的简单观点。他认为判断真理的标准是人与人之间的一致的认识,即人们之间的共同看法,并且把这种共同看法成为“类的意识”。

我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观点中,看到了他所强调的物质第一性,思维第二性的唯物主义中最基本的观点。他反对把认识归为第一性的唯心主义,并且强调人是现实存在的感性实体,宗教只不过是人通过自己的形象所创造出来的异化物。但是,我认为,这些虽然都是唯物主义范畴的概念,可是费尔巴哈在论证他的唯物主义思想时,却总是把人的历史与社会的历史分开来谈,始终否认人是社会中的人,否认人与社会的种种联系。并且脱离了人的基础的生产实践活动,仅仅把人的社会交往理解为局限在生理范围内的交往,结果人就变得抽象化了。他的唯物主义只要一谈及人类历史的产生和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就会重新陷入唯心主义中去了。虽然我从书中也能读到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中的宗教批判、人本学的理论对当时人们的思想启蒙作用以及对后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贡献作用,但由于当时自然科学的发展程度不高,费尔巴哈自身的历史知识匮乏及其思想体系中对“实践”的错误理解等原因,使得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中的很多内容都变得肤浅且具有很多的不合理性。

马克思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立足于对实践的科学理解来看待人及其本质,人与世界的关系等问题,以简明扼要的语言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以及以往的旧唯物主义的不合理性做了批判。这也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到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以及其他方面的不足,下面是我对《提纲》中的内容的解读和看法:

一、《提纲》中的第一、第二和第三点内容,是马克思对包括费尔巴哈哲学在内的旧唯物主义的批判:

(一)《提纲》中的第一点内容,明确地表述了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即只是从感性直观的角度去理解一个对象,而不是当成感性的人的活动、实践活动去理解。费尔巴哈“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活动”,第一点中,马克思深刻地揭示出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一个根本性错误,即不懂得实践的真正含义,不能从实践的观点出发理解客观世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观是分析唯物史观的一个基本的观点。所谓实践,即人们通过自身的能动性改造客观世界的有目的的活动,是连接人与客观世界的中介,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实践具有革命性、批判性、客观性的特点,人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都是实践的。在马克思的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到实践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只有从实践的角度出发,才能真正地理解人、理解人类世界。

现在回归到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中去看,他虽然清楚地意识到人是现实存在的感性实体,并且主张灵魂依附于肉体而存在。但是他却不把人的活动当作感性活动来理解,不理解人可以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在他看来,“实践”仅仅是一种简单满足人们日常生活需要的交往活动,这种交往活动仅局限于生理范畴。这样,他便把人单独地抽离出了社会历史了,人在他的唯物观中变成了抽象的人,他也就不可能理解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所说的“人类能动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了。显然,从这里可以看出,费尔巴哈脱离了人的物质生产活动来考察人类历史,没有意识到连接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的存在,不懂得认识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他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简单归结为生理性的活动,必然会掩盖了人类历史产生、发展的真相,从而导致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一谈及人类历史便重新陷入唯心主义。

(二)《提纲》中的第二点主要强调的是思维的真理性问题。马克思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费尔巴哈根本不了解人的实践活动,就更不用说能理解“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论断了。在费尔巴哈的认识论与感觉论中,我们可以得出,他把感性直观当成了检验真理的标准。对此,我认为这一点勉强来说还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因为费尔巴哈所理解的“感性”是与“现实”具有同等意义的,而“感性直观”则可理解为是人单纯的、受动于自然界的不具能动性的活动,即把人对自然的认识看作是单纯的、直接的映像。换个说法,也就是费尔巴哈把现实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现实是客观实在的物体,客观实在本来就是这个世界的基础,所以我觉得这样理解也有他的道理。但问题就在于,客观实在只是作为人类改造的对象,作为客体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就像《提纲》中所说的“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以理论基础再怎么分析客观实在,那也只是头脑中根据经验分析出来的不可靠的结果,最终还是要靠实践才能得出对思维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判断。导致费尔巴哈产生这个错误的原因,依然是他对“实践”的根本性的错误认识。

(三)《提纲》中的第三点针对批判的主要是“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这种唯物主义只看到了环境决定人,而忽视了人也作用于环境,只片面强调了环境和教育对人的作用,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其实,环境和教育不仅决定和影响人,而且它们本身也是在人们的社会实践中形成和建立起来的,是社会实践的产物;人不仅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而且也是环境和教育的主体。

这种只看到人的受动性,而忽视了人的能动性的唯物主义思想,直接导致社会被分成了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天生的统治者和教育者,另一部分则是天生的被统治者和被教育者。另外,由于这类哲学家不了解实践活动的意义,无法把人与环境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在解释历史发展的原因时便又陷入了认为“意识支配物质”的唯心主义历史观中去了。在《提纲》中,马克思从科学的实践观出发,科学地阐明了人与社会环境、人的改变与社会环境的改变的相互关系,并提出了“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进一步阐明了实践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

二、《提纲》中的第四点至第七点是马克思结合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及其宗教观点,对费尔巴哈的历史唯心主义的批判:

(一)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本质,即认为宗教实际上就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但由于人本学本来的局限就在于费尔巴哈不懂得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没有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主要是人们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生产关系,而仅仅从生理的角度去理解人们的社会交往与社会关系。所以费尔巴哈从来就不会认识到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会集中表现为阶级关系,也不会意识到宗教产生的最终根源是社会阶级根源。因此,他就不可能意识到消灭宗教的最终途径是消灭社会阶级,也就只能通过把宗教归结为其世俗基础,通过想象出所谓的“爱的宗教”来代替“神的宗教”了,正如马克思在《提纲》中所说的“对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应该在自身中、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并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

(二)基于人本学是脱离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社会历史的发展,抽象地讲述人的本质的。那么,费尔巴哈就不可能明白马克思所阐述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观点,费尔巴哈只把人的本质单纯地归结为人区别于动物而具有的“类”的意识,即把人的本质理解为所谓的“类”。那么也就是说,宗教的本质也是“类”。而“类”这个概念,在我的解读中,仅仅只是相对于“个别”这个概念而言的“一般”,即“共同的、普通的”思想或是其他事物。那么,宗教的社会阶级性就被掩盖了,费尔巴哈实际上就把“宗教”这个概念给抽象化了。

(三)费尔巴哈反对那些以“神”为崇拜对象的,在他看来只不过是人的本质的异化的产物的宗教。但他却又自行创造出了所谓的“爱的宗教”来代替“神的宗教”,把人与人之间的爱等感情联系当作是他的“爱的宗教”的根源,但他并不了解,宗教感情是社会的产物。其实,无论是人的感情还是宗教感情,都是与一定的阶级社会相联系的。很明显,费尔巴哈的错误就在于,他不了解宗教实际上是一种上层建筑,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一个宗教的产生和发展都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费尔巴哈的这些认识上的错误,就导致了他对宗教的认识的局限性和错误。

(四)费尔巴哈“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他只看到了自然对人的作用,而看不到人对自然的能动作用。这样一来,人就成了自然界的俘虏了,人只是在消极地直观地在头脑中反映着客观事物,即这就成为了人对自然界的消极被动的映现活动了。主义与客体之间的相互联系就变成了客体对主体的单向性的行为了,那么实践在这种情况下就显得可有可无了,中介作用就更不存在了。那么,在这样的基础上,费尔巴哈就不可能把感性看作是实践的、人的感性活动了。

(五)结合前面的四个小点,费尔巴哈关于人本学、关于宗教的种种观点的局限性认识,归根结底在于他总是脱离人类的实践活动,把人的历史与社会历史区别开来,把人的本质、宗教的本质都抽象化了。因此,这些固有的缺陷,导致了他不能从根本上消灭宗教神学,而且在谈及人类历史问题时又再一次陷入了唯心主义中。但是,我想要肯定的是,费尔巴哈对“神的宗教”的批判,对当时的宗教神学来说,的确起到了很大的冲击作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启蒙了当时人们的思想。

综上几点所述,“费尔巴哈没有看到,‘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根据马克思的理解,具体的、现实的人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以一定方式从事物质生产的个人,因此,社会关系就成为人的本质的现实规定。各种社会关系都是现实的个人在从事物质实践的过程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是适应人们的社会实践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因而,人的本质也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过程中的,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什么永恒不变的、抽象的人的本质。

三、《提纲》中的第八点至第十一点,是马克思阐明新唯物主义同包括费尔巴哈哲学在内的旧唯物主义的对立观点。

(一)在《提纲》中的第八点内容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在马克思看来,实践作为一种感性的现实的人类活动,是人的生命和生产活动的直接存在形式。其中,生产劳动实践是最根本的实践形式,是人类得以延续和发展的基础。正是通过这种感性的、现实的实践活动,人的感性生命存在才成为可能。从马克思的这些观点可以看出,他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以及以往那些旧唯物主义的批判都是围绕“实践”展开的。由于费尔巴哈不懂得实践是主体与客体的双向互动的活动,也总是不能把人的活动理解为感性活动,所以他只能借助“宗教”等具有神秘主义色彩的东西或者是所谓的抽象的“类”概念去理解人、理解人的活动,因此他的观点存在根本性缺陷。而马克思则是立足于社会实践的角度去理解人类历史、人类社会的,“实践观”在此处被首次明确提出,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内容。

(二)《提纲》中的第九和第十点内容,主要强调了新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的区别。在前面的内容中,我已经多次提到过旧唯物主义的缺陷和局限性了,而这样的局限性就必然导致旧唯物主义“至多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这里所说的“市民社会”,指的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在旧唯物主义中,人与社会是分裂的,人的交往活动也局限于日常生活的活动,不存在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那么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就只会停留在单个人和市民社会中了。而新唯物主义则不同,马克思看到了实践在人的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并且明确了实践是连接主体和客体的中介,承认了人的能动性的存在,那么也就把人与自然联系起来,把人的历史与社会历史联系起来,人类社会也就成为其立脚点了。

(三)《提纲》中的第十一点,也就是最后一点,再次重申了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根本不同点。旧唯物主义总是强调用理论或经验去认识、解释世界,以单纯的直观去看世界;而新唯物主义则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强调实践是人存在的根本方式。旧唯物主义只停留于“观”世界,而新唯物主义则强调以人的能动性去“改造”世界。立足于实践,新唯物主义哲学家们不断获取认识,检验真理,进而能逐步发展。而只停留于“观看”阶段的旧唯物主义者学家,则永远不会得到一个真正的真理。

总之,在解读《提纲》的过程中,我逐渐领悟到了其中的精髓: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通过批判包括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在内的旧唯物主义中的那些脱离社会实践谈人类历史、抽象地概括人的本质的错误观点,以及由此导致的抽象的宗教观,科学地说明了人的社会性本质,正确地阐述了社会实践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从根本上揭露了旧唯物主义的缺陷,从而为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实践的进一步阐述做了理论上的准备。

以上便是我在对费尔巴哈的思想以及马克思的一些著作的研读后,对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一些领会和见解。由于思想的局限性,我对其中的某些观点的理解尚不是太具体、透彻,也尚存在某些疑问。通过读写分析,我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以及旧唯物主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实践观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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