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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文物普查情况汇报梅县文物普查情况汇报 根据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和国家、省、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要求,我县普查办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如期开展,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文物普查开展情况 1. 成立文物普查机构,构建普查队伍 按国家和省、市各级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要求, 2007年9月成立了由县政府曾京铭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赖文贤副主任、县文广新局刘桂城局长任副组长,建设局、国土局、财政局等12个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的梅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桂城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文博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文物普查工作组、普查队.各镇也相应成立了普查机构,设立了各镇(街道)、行政村(居委)文物普查联络员共400多人,为文物普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 制订普查工作方案,积极落实经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9号)、国家文物局《关于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文物保发[2007]18号)和梅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梅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文广新局字[2008]8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于2008年8月制订并印发《梅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同时积极落实经费,认真做好文物普查经费预算,争取政府拨款15万元,购买了一批文物普查专用器材。 3、加强普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我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文物普查宣传活动,在社会上营造一个大家关心支持和参与文物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召开全县文物普查工作动员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鼓舞文博工作者的工作热情;;二是借助广播电视媒体,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宣传口号;三是在县城主要街道、圩镇悬挂宣传横额80多条,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海报3000多张;四是编发文物普查工作简报共5期;五是利用网络宣传平台发布文物普查最新动态,让大家能在网上游览最新的文物普查信息;六是公布文物普查热线电话;七是梅县文广新局还通过网络等各种宣传渠道,向各部门、各单位发出呼吁——关心身边的历史,延续民族文脉轨迹,传承客家优秀文化……。通过大力宣传、广泛动员,使文物普查工作家喻户晓。 4. 组织学习培训,打好普查基础 按省文物普查办公室的要求,我县分别于2007年11月、2008年1月、2008年10月、2009年4月组织文物普查队员赴揭阳、顺德、梅州、东莞参加“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员培训班”、 “梅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队长培训班”;2008年11月,举办梅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业务知识培训班,各镇(办事处、高管会)文化专干、县普查办和普查队人员共100多人参加了培训。这些培训由文博专业人员朱迪光、麦娟娟自编教材,重点讲授了《梅县文化考古遗存概况》、《田野考古调查的基本方法及操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表格的登记和填报》,通过学习培训,基本上掌握了普查方法和技能,提升了文物普查理论水平及工作能力,为下一阶段田野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5、基本完成文物线索报送工作。 按照省普查办设计的《文物线索登记表》,发放给各镇(街道)、行政村(居委)联络员填报。目前,我县各镇基本完成文物线索报送工作,报送范围属本辖区内地下、地上、水上的不可移动文物,至今为止报送文物线索401条,通过文物线索的报送,我县初步掌握了县内现存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和颁情况,为第二阶段田野调查工作做好准备。 6、落实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物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文物普查工作,2009年3月19日我县召开了梅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普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镇政府负责人、文化站长、普查办和普查队员共60多人。县政府副县长曾京铭出席会议讲话,并代表县政府与各镇签订了《梅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目标责任书》。会上副县长曾京铭对全县文物普查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各镇政府要以签订目标责任书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文物普查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实地田野调查任务。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我县总面积2755平方公里,18个镇、1个办事处、1个高管会、382个行政村、36个社区居委,线长面广,辖区文物遗存数量较多,时间紧迫,全县文物普查任务非常艰巨。目前,我县存在文物普查队员水平参差,专业人才短缺,文物普查经费不足等问题丞待解决。 三、今后工作计划和措施 按县文物普查方案要求,2009年5月至12月,将进入关键的第二阶段——田野调查阶段。主要任务是以镇(办事处、高管会)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普查的内容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我县以古村落、传统客家民居、名人故居、书院、私塾、古寺庙、古桥梁、古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为重点,同时对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建国以来历次文物普查登记的情况进行复查。这一时期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做好对各镇文物线索的收集、核实、整理、分析工作,确认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对象。争取于 2.制订《梅县文物普查试点工作方案》,定出水车镇进行田野调查试点,熟悉普查技术标准和规范,掌握文物普查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登记和表格录入,初步掌握田野调查工作方法,为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铺开提供经验和教训。目前,我县正抓紧做好准备工作,为一线文物普查队员购买了人身安全保险,购置了装备、劳保等用品,做好了人员配备(分工),车辆调度、资料准备,计划在4月下旬启动田野调查试点工作,争取在2009年5月中旬前完成。 3.“田野调查”试点工作结束后,按照进度表,对各镇复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全面展开田野调查工作,对每一个文物点,逐一进行调查登记。于2009年12底前完成。 4.建立和完善文物的认定、申报、保护机制,及时公布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并根据文物价值,依法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5. 全面完成田野调查的基础上,普查办将对普查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整合、汇总和验收,并报省、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国家普查规范和要求,形成普查工作成果。 梅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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