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证: 密码: 保存密码
收藏 帮助

搞好新农村建设 保护好客家民居



深入实施四个梅州战略  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步伐   大讨论征文

 

搞好新农村建设   保护好客家民居

 

       ·撰文/摄影 梅县博物馆    朱迪光·

  

(梅县桃尧镇桃源村一隅 )

 

梅州客家传统民居建筑以“围龙屋”为典型,其与北京“四合院”、陕西“窑洞”、 广西“杆栏式” 、云南“一棵印”,被中外建筑专家并称为中国五大民居建筑。去年全市开展客家传统民居建筑普查,梅县先行一步,于2004年便开始了这项工作。以梅县为例,迄今不完全统计,建国前的各种形制的客家传统民居达3700多座。这些古民居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客家人聚族而居,守望相助,世代秉承儒家文化,相信和重视“风水”建筑,除了科学地对人居大环境的选择和小环境的因势利导的营造外,在传统民居建筑上充分体现了儒家“天人合一”这一中国古代哲学特色。在这些古民居中,不乏历代名人故居和被公布为我国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此外,在这些古民居斑剥的山墙上,遗存着太平天国时期的“长毛诗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红军标语”,土地改革时期的“政治漫画”,文化大革命时期的“革命口号”等等,是历史的印痕和见证。一座座古民居,尤如一部部经典,涵盖了客家人文历史和人文精神;一座座古民居,尤如一串串客家先民迁徙的坚实脚步,是客家历史文化的缩影。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求新农村的建设要使我国广大农村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和谐乡村社会。这是构建和谐社会,惠及国民的世纪工程,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此各地党委、政府围绕这一中心任务,热火朝天地实施新农村的建设。以此同时,农村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譬如,梅州与全国一样,大部分国家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都分布在农村,“围龙屋”更是星罗棋布地错落在广大农村集镇。作为客家人历代繁衍生息的古民居、古村落、古街区……,哺育了世世代代走出“围龙”的客家儿女,他们为人类的文明进步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正如日本学者山口县造在其《客家与中国革命》一书中评述:“翻开数百年的中国历史,没有一次政治变动,是与客家人无关的”。“可以说,没有客家,便没有中国革命,换言之,客家的精神,是中国的革命精神”。


                      

(桃源村一隅)

搞好新农村建设,保护好客家民居,首先应做好两个规划:一是要搞好新农村的建设规划。因为新农村建设不是简单的农民新村建设,正如俗语所云:“树有根,水有源”,所以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号称“世界客都”的梅州,历史悠久的客家文化,其根基在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在农村。因此,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包括城市建设)要科学地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与客家古民居、古村落、古街区保护的关系,依托和利用当地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因势利导地科学建设新农村至关重要。二是要搞好客家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保护客家历史文化遗产,守望客家人的精神家园,就是保护我们的客家文化之根,凝聚我们的客家情怀,弘扬我们的客家精神。要使新农村建设体现出历史与现代的和谐链接,体现出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这样,既可使客家历史文化得于保护传承,又可使新农村的建设避免成为“千村一面”的农民新村,尤如“部队营房”式的建筑而缺乏人文内涵。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与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的辩证关系,真正彰显出“世界客都·中国梅州”的历史底蕴和现代风采。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史的教训更要记取,因为保护和传承客家文化,首先是客家人自己的“文化救灾”和“精神抢险”。上世纪80年代的建设热潮所带来的教训记忆犹新,应当牢牢吸取,从而避免重复历史性的错误。正如哲人所讲,犯一次错误可以谅解,再犯同样的错误便将遭到历史的惩罚。

 

 

 

                                                                                                          20061115

                                                           原载《梅州日报》

推荐到博客首页 (0) |  复制链接 |  评论: 2 |  阅读: 14285 |  个人分类: 学术研讨 |  系统分类: 工作•职业•资料•技术 |  发表于: 2009.05.28 22:29

评论


 回复 发布者:W.Ding
2009-04-15 11:12
精辟

 回复 发布者:yulh159
2009-04-14 22:15
说得好!

表情 超链接
操作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