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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钟和15分钟


    大学毕业前夕,我们一大群同学去向一位哲学教授告别。临走时,老教授说,我没有什么送给你们的,就送给你们两个时间的故事吧,一个是关于20分钟的,一个是关于15分钟的。
    1910年,西奥多.罗斯福下野后,作为威廉塔.塔夫脱总统的特使,他去参加英国国王爱德华七世的葬礼,并安排葬礼后与德国国王会晤。德皇傲慢地对罗斯福说:“两点钟到我这里来,我只能给你45分钟的时间。”罗斯福答道:“我会两点钟到的,但很抱歉,陛下,我只能给你20分钟。”
     老教授说:“社会上,如果有人对你出言不逊,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反击回去。这是一个人格尊严的问题,世界上没有比尊严更重要的事情了,我们必须维护自己的尊严,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这是做人的第一原则。”
    接着,老教授讲了一个15分钟的故事。
    林肯的妻子玛丽.托德.林肯做了总统夫人之后,脾气越来越暴烈。她不但随意挥霍,还常对人大发淫威, 一会儿责骂做衣服的裁缝收款太多, 一会儿痛斥肉铺、杂货店的东西太贵。
    有一位吃够了玛丽苦头的商人找林肯诉苦。林肯双手抱肩,苦笑着认真听完商人的诉说,最后对商人说:“先生,我已经被她折磨15年,你忍耐15分钟不就完了吗?”
    老教授说:“我说这个故事是要告诉你们,在家里,和自己的亲人或相爱的伴侣相处时,必须要学会忍耐!这是我们做人的第二原则。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里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即使你贵为总统,可以号令天下,但在家里,你也只不过是一名家庭成员而已。”
    在外人面前要活出尊严,在家里则要放下尊严——这两条看起来很简单的人生准则,让我们受用终生!
                                      摘自《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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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回复 发布者:夏天的雨
2009-05-29 23:00

 回复 发布者:春旎
2009-05-11 10:31

 回复 发布者:silian
2009-03-19 17:09
在外人面前要活出尊严,在家里则要放下尊严

 回复 发布者:南口人
2009-02-26 17:52
放下尊严

 回复 发布者:小8
2009-02-25 15:39
受用终生!!

 回复 发布者:W.Ding
2009-02-25 15:37

 回复 发布者:rainbow0753
2009-02-25 13:12
在外人面前要活出尊严,在家里则要放下尊严

 回复 发布者:甜梦
2009-02-25 12:17

 回复 发布者:silian
2009-02-2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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