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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胸前的红领巾更加鲜艳——记梅县丽群小学少先队大队总辅导员李永老师 ...为了胸前的红领巾更加鲜艳 ——记梅县丽群小学少先队大队总辅导员李永老师
梅县丽群小学是广东省一级学校、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少先队员》小记者站、广东省“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基地。学校少先队大队部于1993年秋开办成立。10多年来,学校大队部年年被评为梅县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4次 评为梅州市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评为梅州市少先队实施“雏鹰行动”先进单位、梅州市“手拉手红领巾助残”先进集体、梅州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先进单位、广东省少先队队刊《少先队员》杂志宣传使用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少先队红旗大队。大队总辅导员李永老师,现年33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小学高级教师,先后获梅县优秀少先队总辅导员、梅县优秀德育工作者、梅县“十佳团干部”、梅州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梅州市优秀体育教师等10多项荣誉。2002年12月,光荣地当选为共青团梅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李永老师情系红领巾。早在1994年,就与当时的辅导员一起组建培训首批学校鼓号队,并代表梅县参加梅州市少先队大检阅获最佳组织奖。10多年来,他虽然是“帮手”、“副手”,但毫无怨言,一心一意扑在少先队事业上,积极协助前3任辅导员组织各类少先队活动,多次参加省、市、县团委组织的辅导员培训班学习,为其后来担任大队总辅导员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2001年下半年,因工作的调整,李永老师正式担任大队总辅导员。5年来,他虚心学习、精心组织,求实创新,与少先队员一起戴红领巾、唱队歌、背誓词,带领少先队员积极实施“雏鹰争章”活动、“新世纪我能行”体验教育活动和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为培养队员成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的“四有”人才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其撰写的教育论文《加强小公民道德建设,培养“五小”新人》、《重视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分别在《梅州教育》2003年、2005年发表。 李永老师热爱少先队工作。他积极争取上级团委的支持和学校领导的重视、关心,创造条件,不断完善队部室、德育展室、实践基地、宣传阵地等少先队的软、硬件建设,建立健全评比表彰制度,加强对中队辅导员的培训和指导,并率先在梅州市中小学校中召开少先队代表大会,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听取工作报告、竞选演说、选举产生大队委员等,进一步培养少先队员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精神。为了使少先队员能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和锻炼的环境和机会,他不分节假日,甚至带病坚持工作,默默地耕耘着……。正因为如此,在2002年省一级学校评估中,少先队的各项工作得到了省评估组的高度评价。同年,学校被省委宣传部、教育厅、团省委等六单位联合命名为广东省“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基地。 李永老师奉献在少先队事业中…… 一、开展“红领巾心向党”的活动。 李永老师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少先队员深入学习时事、政治及社论,教育队员热爱红领巾,重温入队誓词,唱队歌、国歌,使少先队员进一步明确党、团、队的特殊关系,培养对党的深厚感情,增强永远跟党走的信念。 为弘扬爱党爱国爱乡精神,李永老师组织少先队员参加市、县“百歌颂中华”歌唱大赛、市“光明乳业杯”美术书法大赛和“小学生手抄报”比赛,全国青少年“世纪杯”征文大赛,举办“雏鹰随‘四个梅州’腾飞”演讲比赛和“我为梅州添光彩”、“我为梅州‘创优’出力”的实践活动等,队员们热情参与,纷纷以嘹亮的歌声、优美的文字、五彩的颜色、丰富的感情热情讴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祖国和家乡建设的巨大成就和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形势。 二、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 李永老师坚持做好每周一次的升国旗制度,每月一次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视片制度,每年一次为期一周的少年军校训练制度等,组织少先队员开展“清明祭扫烈士墓”活动和参加“走进清华园”、“黄埔军校”雏鹰夏令营活动等,引导少先队员了解民族精神的丰富内容,感受民族精神的伟大力量,体验民族精神的时代内涵,增强国防意识。2004年雅典奥运会后,在学校红领巾小广播、黑板报和各中队的宣传栏,充分报道我国奥运健儿顽强拼搏、勇攀高峰、为国争光的感人事迹,进一步增强了队员的民族自豪感和为祖国的更加强大而努力学习的信心和决心。501中队的李燊田同学感慨地说:“看到五星红旗一次次地升起,听到《义勇军进行曲》一次次地奏响,我感到无比自豪和骄傲。我要以奥运健儿为榜样,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成为祖国建设的栋梁之才。” 三、开展“养成道德好习惯”活动。 李永老师认真组织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以课堂渗透为主渠道,开展主题队会、队活动,如“我做合格小公民”、“竞选班主任”、“竞选大队干部”等,开展“星期天我当家”、“最佳围裙队员”活动,组织参加环保知识竞赛和“拒绝毒品,远离六合彩”签名活动,建立了晨检礼仪(红领巾、校服)检查制度等。同时,结合“雏鹰争章”活动,把奖章的内容具体量化,做到月月有主题,人人有进步。如“尊师守纪月”,对学生进行爱老师、爱同学、爱父母、爱班级、爱学校的“五爱”教育,争创“礼仪章”、“友谊章”、“孝敬章”、“服务章”。“安全教育月”通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掌握一些自救、自护及交通安全知识,开展了交通安全知识竞赛,颁发了“自救章”、“自护章”。“家庭实践月”颁发“自理章”、“家务章”,进一步增强了少先队组织的凝聚力和活力。先后涌现出了卢依——广东省“五小标兵”,李燊田——广省优秀少先队员,曾娴、黄宇佳——梅州市优秀小公民,王凌梓等5人——市“品学兼优”学生,邹圳根等20多人——县优秀少先队员、三好学生等。 四、开展学习践行《守则》、《规范》活动。 李永老师把学雷锋“五个一”(讲一篇雷锋故事、为社区做一件好事、看一部爱国主义影视片、唱一首雷锋歌曲、写一篇体会文章)活动与学习践行新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结合起来,通过讲、读、背、写、做等形式,在学校广泛开展“校园无纸屑”、“禁买零食”评比活动,举行践行《守则》、《规范》成果汇报表演等,使队员们进一步熟悉、巩固、提高,并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逐步消化,形成动力,终身受益,正如钟炜韬、傅愉慧等同学在体会文章中写道:“我到人民广场去玩,不但没有丢垃圾,还把别人丢的垃圾捡进垃圾筒里”,“今天,我回到老家,看见舅舅、舅妈在收稻谷,我也主动帮着……”。同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关工委举办的“学习新规范征文活动”,指导洪清、王璐仪两位同学参加梅州市践行《守则》、《规范》征文比赛获三等奖,指导吴婷婷等10多位同学的优秀作品在《梅州教育》学生版发表。最近,学校被评为梅州市践行《守则》、《规范》示范学校。 五、开展“手拉手红领巾扶困助残”活动。 李永老师以“学习上帮助,生活上援助,思想上关注”为原则,通过调查、了解、确认,积极筹集资金,认真解决单亲家庭和贫困家庭子女在校读书问题。发动学校师生捐款,设立储蓄帐户,帮助因父亲不幸去世而面临失学的姐弟俩直至小学毕业。同时,积极组织师生认购“希望工程明信片”,近二年来,共认捐1万多元,帮忙解决了多位因父母下岗造成家庭贫困的学生的书杂费等。关心残疾儿童,开展“手拉手”活动,中队辅导员丘筱玉老师几年如一日,对本中队一残疾女孩关爱照顾,使她顺利完成学业,丘老师也被评为梅州市“手拉手红领巾助残”先进个人。 六、开展少先队科技创作活动。 李永老师兼任科技领导小组副组长,与各中队辅导员一起,积极引导少先队员争当“小问号”、“小发现”、“小能手”,培养少先队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通过组织参加全国、省、市、县“科技小制作、小论文”、“电脑制作”、“绘画创作”等活动,进一步激发少先队员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最近,学校被国家科委定为全国科普知识教育基地。张玮炜等31人次获全国科普知识竞试一、二、三等奖;黄瑛等16人次获广东省电脑制作、绘画创作比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贝愉雯等52人次获梅州市青少年科技创作和电脑制作比赛一、二、三等奖;赖戈文等100多人次获梅县青少年科技小制作、小论文比赛一、二、三等奖。 虽然李永老师肩上的任务更加繁重(2005年1月,被教育局任命为教导处副主任),但他为了胸前的红领巾更加鲜艳,仍在少先队的光辉历程中继续忙碌着……。
2005年3月30日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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