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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问罪“大老虎”传递了反腐啥信号?



我们要牢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的道理,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又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节选《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

 

法理昭彰,有腐必惩。611日,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一审宣判。对这一案件的依法处理,彰显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昭示了我们党依法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这充分说明,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公民,无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没人能当“铁帽子王”,只要破坏法纪、践踏法纪,就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事实再次告诉我们,任何党的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和党纪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和党纪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和党纪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和党纪的特权。(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611日)

 

纵观此案,周永康被依法处理如一阵夏日的清风,吹去了蓝天上的雾霾,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动作,彰显了中央对腐败分子“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及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只有强力反腐,才是国泰民安的最有力保障;只有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才有出路,“打虎”、“拍蝇”才是正途!

 

众所周知,那些落马的官员总是突破底线,挑战法律与良知。周永康被依法处理,强化了法律的权威、敬畏了法律的尊严,正验证了那句老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一句电影台词此刻颇为应景:“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毫无疑问,古今中外都是把反腐摆在首要问题,将来,只要有政,只要由人执政,而人性贪婪的弱点不改,就仍需为政之廉洁作不懈的努力,仍需强化限制和制约权力运行,更不能幻想权力靠自我约束。若放弃对权力的限制和监督,无疑就是放纵“老虎”作恶、“苍蝇”乱飞。

 

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人们有理由坚信:“大老虎”被依法问罪这一大动作,正是中央旗帜鲜明地宣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信号,远不是“打虎”的终点,而是将反腐向纵深推进又一新的起点。(文/宋丞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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