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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镇新铺”摄影大赛征稿启事自然致远,古韵寿乡。新铺镇作为世界长寿乡——蕉岭一张独具魅力的生态旅游名片,依托其原生态的自然美景、山水生态资源优势、浓厚的人文底蕴、历史悠久的古典建筑、赋有客家特色的美丽乡村吸引着八方游客。 新铺镇位于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南部,横跨石窟河东西两岸。悠久的历史积淀了新铺深厚的历史文化和底蕴,如今的新铺已经成为投资创业的热土、生态宜居的宝地,它正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大众面前。为了充分挖掘和展现新铺秀美的自然风光、悠久的历史文化,向大众宣传展示古镇新铺的魅力,中共新铺镇委员会、新铺镇人民政府联合蕉岭摄影协会共同举办“古镇新铺” 摄影大赛,热忱邀请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期待用你们不一样的视角发掘新铺独特风情。 主办:中共新铺镇委员会 新铺镇人民政府 承办:蕉岭县摄影协会 协办:蕉岭县文化馆 媒体支持:梅州市摄影家协会网 《客家人》杂志 蕉岭县广播电视台 蕉岭县文化馆网 蕉岭县摄影协会微信平台 蕉岭县摄影协会网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新铺镇境内自然风光、历史文化、美丽乡村、长寿题材,社会经济、城乡建设以及时代发展新貌等主题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6年3月15日---2016年12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本次活动征集116幅优秀作品,其中: 一等奖 1幅 稿酬3000元 二等奖 2幅 稿酬各2000元 三等奖 3幅 稿酬各1000元 优秀奖 30幅 稿酬各200元 入选作品 80幅 稿酬各100元 获等级奖的投稿者不得重复。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稿酬由蕉岭县摄影协会负责向获奖作者进行支付。
征稿细则 1、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拍摄的新作。彩色、黑白均可,但必须取材于新铺镇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2、纸质作品长边不超过10英寸(25厘米);方片不超过8×8英寸(20×20厘米);所有作品不得装裱,包括添加图像边框、签名、水印等修饰。 3、作品获奖和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 ,jpg"> 4、对于获奖和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另支付报酬。 5、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 8、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9、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遗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0、每幅作品背面均要求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信息。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联系人: 罗 丹 电话:15914928485 林文虎 电话:13719996017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邀请省市摄影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地:新铺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蕉岭县文化馆 梅州港角数码影像中心 蕉岭飞翔设计工作室 中共蕉岭县新铺镇委员会 蕉岭县新铺镇人民政府 蕉岭县摄影协会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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