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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



    问:我将于今年七月大学毕业,5月31日,我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我一毕业就去上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月薪1500元,试用期满后为2800元。请问我是从5月起算至11月试用期满还是从7月起算至2010年1月才试用期满?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据此,你虽然在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也只能从你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如你7月15日正式上班,则2010年1月14试用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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