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林某的货车因为违章被交警暂扣了,当晚林某伙同刘某、王某把货车偷出停车场,偷出自己的车,是盗窃罪吗?
答: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本案的情况看,只要证明林某盗窃的是“公私财物”,且该财物“数额较大”,林某就构成盗窃罪。
《刑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汽车虽然为林某所有,但因正处于交警的合法扣押之中,属于国家机关管理中的财产,应以公共财产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该货车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不在话下的,至于是否达“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需要按照有关方法计算确定。
综上所述,林某伙同刘某、王某把货车偷出停车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